2019年广东中山市古镇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来源: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9-12 09:40:13
中山市古镇镇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告
古镇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是隶属于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中山市相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本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六)年龄在45周岁以下指1973年9月25日以后出生。(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至2019年9月25日止)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26、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3. 报名地点:古镇镇人民政府二楼209室(古镇镇东兴东路1号);交通路线:公共汽车K01、K05、202路;
4. 联系电话:0760-22357369,联系人:苏小姐、张小姐;
5. 监督投诉电话:0760-22359610(中山市古镇镇纪检监察室)。
(二)报名要求。
1. 报考人员须按照本公告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凭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行报名。
2.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1)填写清楚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一份);(2)居民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3)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
4. 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 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发放准考证。
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于10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到镇组织人事办209室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委托他人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书领取。凡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四、考核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成绩和体检人选名单。
五、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及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复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因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的,可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
(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其他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3)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由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
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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