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珠海高新区综合治理局招聘合同制职员25人公告
来源:珠海高新区
2019-09-12 09:46:00
珠海高新区综合治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珠海高新区综合治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合同制职员辅助类共25名。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为珠海高新区综合治理局合同制职员,薪酬待遇按照高新区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35周岁以下(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报名当月底),男性优先,身体健康,能适应较高强度工作;
3.退伍军人、有工作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者、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网站报名、微信报名、现场报名,可委托报名,委托报名时须携带委托方与受委托方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作为凭证。
网站报名方式(首选):打开网站http://www.xgd-hr.com/ “珠海新高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新用户需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填写简历不代表报名成功,需进入报名界面点击报名)。
微信报名方式:关注公众号“珠海新高度人力资源”,或扫描二维码,“招聘信息”→“政府招聘”,新用户需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10日至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只接受网站报名、微信报名)。
3.报名地点: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八路1号,即“科技创新海岸党群服务中心内”(地图可直接导航“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管理服务中心”,报名位置在面向服务中心的右侧)可乘坐3、72A、998路公共汽车,在“海岸生活区”下车,或乘坐K1路公共汽车,在“罗西尼”站下车(现场报名同样使用现场提供的电脑进行报名,不接收纸质报名表)。
联系人:余小姐,电话:0756-3632585
4.报名时应递交的材料:
(1)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若系统报名,则无需提供);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有关佐证材料的扫描件(报名系统上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原件备查时间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如符合报考资格的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3:1比例的,可按比例相应减少招聘名额。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和考察四个环节。
1.体能测试
笔试当天上午进行,地点另行通知。男生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步,3分49秒以内为满分,超过时间为0分;女生体能测试项目为800米跑步,3分50秒以内为满分,超过时间为0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能测试获满分,超过规定时间为0分。
2.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业务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待定,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3.面试
笔试、体能测试结束后,依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少于3: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依“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1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考试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确定考察对象。
4.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体检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四)确定拟聘职员并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职员,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按劳务派遣的办法办理聘用手续。即由聘用职员与珠海新高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该公司将聘用职员派遣到珠海高新区综合治理局工作;聘用职员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优先续聘。
拟聘用职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人选: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应考者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否则不得进入试室。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3:承诺书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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