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国家保密局事业单位招聘14人简章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9-09-12 16:29:55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保密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14人,(项目人员”和“蒙汉兼通”)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9:00-2019年9月19日17:00;普通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9月22日9:00--2019年9月26日17:00,笔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欢迎加小雪微信(chinagwy8)免费领取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复习教材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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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9月16日-9月19日 / 9月22日-9月26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保密局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复,内蒙古自治区保密技术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年计划招聘14人,其中包括“项目人员”1人,“蒙汉兼通”人员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内蒙古自治区国家保密局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


  2.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应聘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双证齐全;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6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 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统称“项目人员”。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以上条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的时间截至到2019年8月1日前。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2019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参公人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本人有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的;本人有外商独资企业工作经历的;本人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已移居国(境)外或具有外国国籍的。


  4.本人曾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的。


  三、招聘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at.com)。


  2.报名时间


  (1)“项目人员”和“蒙汉兼通”人员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9:00—9月19日17:00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2019年9月20日12:00;缴费时间截止到9月20日24:00。报名缴费截止后,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


  (2)普通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9月22日9:00—9月26日17:00;9月27日12:00审核结束;9月28日24:00缴费结束。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需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用身份证(或户口簿)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不连贯的,不予审查通过。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资格初审及交费


  1.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网站上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资格审查专门工作小组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3.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后,通过报名网站进行交费。交费截止后若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则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4.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的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者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应聘者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到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应聘人员减免的费用,由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卡里。


  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将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电子邮件至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电子邮箱:kymtb6601707@163.com),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对于笔试缺考人员,不再退费。


  5.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22日9:00—10月26日24:00。


  6.《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4∶1。对“项目人员”和“蒙汉兼通”人员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整为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对普通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


  四、笔试


  (一)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每个科目的分值为150分,各占笔试成绩50%。


  (二)笔试时间:2019年10月27日上午8:30—12:00。


  (三)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其中,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须用蒙古文作答。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50%+(《综合应用能力》÷1.5)×50%+政策加分。


  (五)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2.5分。


  (六)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复审通知将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二)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报名网站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提供复审材料及注意事项,请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报名网站上的资格复审通知。


  (五)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


  (六)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六、面试


  (一) 面试前5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报名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需要携带的证件以及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开考前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发布通知。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应聘蒙汉兼通岗位,面试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蒙古语作答的应聘人员,为其安排2名蒙古语翻译人员。


  (四)面试时,对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政审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医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政审


  考察和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政审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国家保密局政审制度。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招聘单位确定。


  应聘者考察、政审不合格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三)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四)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九、有关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监督,党委办公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监督。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十、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招聘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保密技术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71- 4813610


  考务单位: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


  考务咨询:0471- 6600198、6281828、6601706


  监督单位: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监督电话:0471-4812255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保密局


  监督电话:0471-4812399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监督电话:0471-6944911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国家保密局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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