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淄博淄川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15人公告

来源:淄川区人民政府 2019-09-12 16:39:44

  2019年淄川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合同制司法警察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淄川区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合同制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犯罪、违法违纪和严重违规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认真细致、踏实肯干;


  3、具有淄川区户籍或者在淄川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4、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20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89年9月16日至1999年9月16日期间出生);


  6、双眼裸眼视力4.9以上,具备良好的体能;男性身高不低于1.7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米。


  7、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在各类社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与其他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8、同等条件下,复员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中共党员优先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计划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15人(其中男性10人,女性5人)。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公开招聘形式,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面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2019年9月18日


  报名地点:淄川法院政治处808室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请持以下资料报名: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从本公告附件下载的《合同制司法警察报名登记表》,在电脑上填好所有信息后(必须上传电子版照片,有红字注明填表要求的必须按照要求填写),彩色打印一式两份;


  (4)退伍军人报名的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时提交以上资料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根据资格初审情况,确定参加考试人员。报名表电子版用U盘一并报送或者发送至18560291310@163.com


  2、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试人员以及考试时间地点信息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相关报名人员。考试内容为体能测试。


  请所有考生在报名成功后务必保证手机畅通,若因个人原因未收到考试通知或者不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安排补考。


  3、面试


  根据测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首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工作由淄川区法院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划定最低分数线,未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


  根据考试、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淄川法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我市有关基层就业项目人员体检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5、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招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主要内容为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


  6、聘用


  经政审合格的,由淄川法院负责培训、上岗,培训期一个月。培训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淄川区法院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合同制司法警察在淄川区法院的最低服务期为2年。


  注意:对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有不适合报名岗位所规定的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月基本工资不低于淄川区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五、咨询方式


  0533-5280051、5280039(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附件:聘用制司法警察报名表


  淄川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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