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69人简章
2019年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69人,(项目人员”和“蒙汉兼通”)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9:00-2019年9月19日17:00;普通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9月22日9:00--2019年9月26日17:00,笔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欢迎加小雪微信(chinagwy8)免费领取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复习教材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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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内人社办发〔2019〕61号)精神,经自治区党委编办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年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9人。其中部分岗位招聘“蒙汉兼通”和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2.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这三类人员为“项目人员”)。
(1)“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2)“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3)“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4)“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5)“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录取为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的毕业生。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刻苦钻研、突出政治表现,好学上进和团队协作的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体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为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限1983年9月16日以后出生人员),博士研究生报考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限1978年9月16日以后出生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和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岗位年龄放宽条件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招聘岗位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中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19年9月16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9.对于定向招聘的“项目人员”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项目人员”服务期满、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已列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10.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列编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资格初审及开考比例
(一)报名
1.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
2. 报名时间:
(1)“项目人员”岗位和“蒙汉兼通”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9:00--9月19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2019年9月20日12:00;交费时间截止到2019年9月20日24:00。报名交费截止后,若“项目人员”岗位和“蒙汉兼通” 岗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将改为普通岗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计划),允许其他人员报名。
(2)普通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9月22日9:00--9月26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2019年9月27日12:00;交费时间截止到2019年9月28日24: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需按照《报名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用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从大专或本科学历开始填写)和工作经历,学习经历的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工作经历须完整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不连贯的,不予审查通过。
4.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及交费
1.资格初审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对审查未通过的,将在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3.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初审通过的人员通过报名网站进行交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的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者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应聘者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到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应聘人员减免的费用,由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回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卡里。
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将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电子邮件至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电子邮箱:kymtb6601707@163.com),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对于笔试缺考人员,不予退费。
5.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9年10月22日9:00—10月26日24:00。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4∶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笔试
(一)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每个科目的满分为150分,两科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科目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
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总成绩上加2.5分。
(四)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研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查询。
(五)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50%+(综合应用能力÷1.5)×50%+政策加分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安排,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
(二)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须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各一式二份)、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项目人员”属于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在参加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六、面试与相关要求
面试前5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需要携带的证件以及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通过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开考前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一)面试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面试前,应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操作方法、技巧以及面试工作纪律方面的培训。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有关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三)面试须设立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其中,非招聘单位考官应不少于二分之一。
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四)应聘“蒙汉兼通”岗位,面试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对用蒙古语作答的应聘人员,为其安排2名蒙古语翻译人员。
(五)对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人员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因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确定,可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三)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五)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六)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九、有关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监督,可邀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1次。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执行。
十、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0471-6628320(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二)考务咨询电话:0471-6600198、6281828、6601706(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三)监督电话:0471-6628500(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0471-6944911(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