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泗洪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20人简章
泗洪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根据宿迁市消防救援支队泗洪县大队专职消防队伍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泗洪县户籍适龄人员或在泗洪县有固定居所人员。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具体见下表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
(二) 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消防事业,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战备需要。
(三)身体条件: 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4.5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
(四) 男性,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五) 年龄在18至24周岁之间,时间截止到9月25日。
(六)退役军人、退役消防员,根据任务需要可适当放宽年龄至30周岁。
(七)表现特别优秀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取得B照的驾驶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至30岁。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和报名
本次招聘由泗洪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宿迁市消防救援支队派员指导,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考察与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1.报名方式:要求本人现场报名,并提供医院健康证明,确保本人能够完成体能考核且无身体障碍。报名统一由泗洪县消防救援大队汇总,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地点:宿迁市泗洪县消防救援大队(泗洪县经济开发区富康路1号)
联系电话:0527—80821316 联系人:力 春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13日8时-9月27日18时。
(工作日: 上午8:00—11:00,下午14:30—18:00)
3.报名方法:此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的形式,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发放《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免冠2寸彩照8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退伍证、其他相关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六、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前组织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由泗洪县消防大队负责。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试考核程序。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按照通知时间参加考试考核,具体由泗洪县消防大队组织。
1.体能测试。科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单杆、俯卧撑、仰卧起坐,占考核总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作为选聘人员的重要参考,全部及格的人员参加理论考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2.笔试
考核内容为基础消防知识,占考核总成绩20%
3.面试
理论考试结束后,根据体能测试、笔试从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从业经历等,占考核总成绩30%。
4.政审
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政审人员,政审工作由消防大队组织,政审不合格人员,根据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体格检查程序。
七、体格检查
根据参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的要求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统一集中到相关医院体检,相关费用自理,具体另行通知。
八、聘用及待遇
1、经考试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后,将按规定办理录用登记备案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事档案。
2、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一年,培训试用期1个月。被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由消防大队组织统一集中培训并考核,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泗洪各消防站工作,参照消防支队现行管理制度实行管理,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情况续签劳动合同;培训考核不合格则解除劳动合同。
3、工资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逐年增加。
⑴.工资待遇标准。培训试用期工资为2600元/月,正式录用后政府专职队员月收入约4200元(含五险一金)。按照相关规定,个人缴纳部分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每年实行定期增资,从事特殊岗位给予适当补贴。
⑵.统一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公积金。
⑶.工作期间,免费食宿,免费供给夏常服、冬常服、作训服等被装和生活用品。
⑷.录取人员试用期内每周休息1天,试用期结束后每月休息8天,具体调休计划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有人员执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其中8小时为正常工作时间,其余时间在队原地备勤。
⑸.为了方便工作和生活,优先录取报考工作所在地和家庭常住地为同一县区的队员,特殊情况除外。
⑹.所属单位每年为专职消防员免费体检1次,并建立健康档案。
⑺.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参照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九、工作提示
(一)招聘工作实行双向选择,欢迎广大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退伍军人及毕业生踊跃报名参选。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向招聘办公室提供的所有材料一经提交后不再退还本人,个人联系方式不得随意变更,因错填、变更等造成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凡发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十、本简章由泗洪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821316
(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地址:宿迁市泗洪县消防救援大队
泗洪县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