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宜春宜丰县应急救援大队招聘16人公告
为完善我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启动第二批招聘程序,公开招聘应急救援大队合同制队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及方法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招聘队员。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要求招聘岗位为应急救援合同制队员,共16人。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限宜丰户籍,男性,退役军人(含武警消防部队)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身高不低于160cm,高中文化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8。
3.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4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明显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灵敏。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
三、工资待遇招聘人员均为合同制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送相关部门备案,实施准军事化管理。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2200元+绩效工资,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大队免费提供午餐。所招聘队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200元/月,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上岗,与县应急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号至22号
2.报名地点:宜丰县应急管理局5楼505室(宜丰县渊明北大道3号)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户口本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以上需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材料均为A4纸规格。
4.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795-2789119 13870506791(姚造林)
宜丰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