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街道办事处招聘社区监察站站长2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2019-09-18 10:00:59
关于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监察站站长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越秀区流花街道办事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监察站站长2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
(二)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政策理论和文字水平,熟悉街道和社区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和协调能力,懂计算机操作;
(三)中共正式党员,年龄在40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五)支持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监察监督工作,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能及时向上级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
(六)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22日上午9:00至11:00,9月2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17:00;
3、报名地址:流花街桂花岗南街8号一楼。
4、报名要求:①每位应聘者须亲临报名现场报名,并提交《越秀区流花街公开招聘社区监察站站长报名及资格审查表》;②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报名时必须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计划生育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党员证明或党费证原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20-86237152,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17:00)。
5、准考证发放时间: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发放准考证。
6、开考比例: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1:3才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比例的,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聘用计划。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采取闭卷考试。内容涉及社区工作事务、党务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基础知识等。笔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4、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具有以下情况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①持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
②有5年以上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经历的。
(三)面试
按照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考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也可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
3、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如不按时参加面试,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笔试、面试成绩作为公开招聘辅助人员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四)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以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考察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
(六)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在越秀信息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流花街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正职标准,结合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等实际分级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关系。
三、注意事项
(一)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试室前统一交监考老师处。
(二)资格审核须携带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学历鉴定及学位鉴定,未有学历鉴定及学位鉴定的考生请提前办理。
(三)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中共越秀区流花街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越秀区流花街道办事处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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