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吉林长春农安县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8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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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扫码报名(9月18日至9月22日)
2019年吉林长春农安县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80人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党建工作和城市建设需要,切实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水平,结合农安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社区工作者80人,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
(四)具有农安县户籍或农安县常住人口;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属于国民教育序列内的高等教育,包括统招、自考、成教以及电大等,所颁发文凭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询);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8日—2001年9月18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中共党员身份(含中共预备党员)、社工师职业资格、社会学专业的考生,在总成绩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涉嫌违法违纪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二)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三)受过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四)参加过邪教组织、其他非法组织或涉黑涉恶受处理的;
(五)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组织参与非正常集体上访的;
(六)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19年9月18日(上午8:30)--2019年9月22日(下午16:30)。
网络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根据提示在线填写并提交网络报名表。
(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9月19日--2019年9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2、资格审查地点:农安县黄龙街道新龙社区(宝塔街东侧一品华城二期西门南走50米)
3、资格审查提交材料:网络报名成功后请考生按要求及时携带下述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在公告附件下载,手写填写);2张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本人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常住人口须提供居住地社区或村开具的居住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党员需提交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已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今年通过考试的,需提供分数证明);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报名处不提供复印服务。
4、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9月25日- 9月27日上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准考证领取地点:农安县黄龙街道新龙社区(宝塔街东侧一品华城二期西门南走50米)
(三)报名须知
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考试说明
1、笔试(满分100分)
(1)考试时间:2019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党的基本理论、时事政治、社区工作常识、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
(4)笔试加分:具有初级、中级、高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笔试成绩加5分。
(5)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农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考生可自行查阅。
2、面试(满分100分)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本次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
(4)资格复审及面试人选确定。笔试成绩确定后,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一旦发现考生提供的有关信息和材料不实,将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由后面笔试成绩依次排名合格并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替代。(笔试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均参加面试)。
(二)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考试须知
1、考生以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为准,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缺少证件不得进入考场。
2、笔试开考15分钟后,面试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未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遵守考试纪律,作弊将取消考试成绩。笔试开考60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擅自离开者取消考试成绩。
五、体检
(一)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在体检阶段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如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底确定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将参考优先录用条件确定,如果优先录用条件依然相同将组织面试的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四)体检费用自理。
六、政审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农安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农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不进行递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待遇
工资每月2400元,缴纳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九、严明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标准、工作程序进行。严格考试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公开招聘实施过程中,对涉嫌存在违法、违纪问题人员,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十、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
1、在农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
2、在农安县辖区街道、社区公开张贴招聘简章。
3、请报名人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以报名登记电话号码为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
(三)未尽事宜或变更事项将另行通知
(四)报名咨询电话:0431-81661127
中共农安县委组织部
农 安 县 民 政 局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