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宁波江北区商务局编外招聘1人公告
根据《宁波市江北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若干意见》(北区人社〔2019〕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听从指挥,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品行;
2.要求大学及以上学历,经济类专业,5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经济类工作经历者优先,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及以后出生);
3.工作态度严谨,热爱应聘岗位,并严格恪守保密制度,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学习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30日
2.报名办法: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请报名者下载并填好附件报名表(表上必须附上近照,无照片者不通知面试),并将户口本、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于2019年9月30日前发送至303389886@qq.com。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资格。
(三)体检与考察
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或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过程中提出放弃录用资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是否在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由用人单位商议决定。如无合适人员的,将核减招聘计划数。拟聘用者公示5天,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
1.聘用以后的管理政策和待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面谈。
2.报考咨询电话:89184495、89184489,地址:江北区商务局(江北区新马路61弄区政府8号楼306)
3.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将在江北人社局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4.本简章由宁波市江北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宁波市江北区商务局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