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市丹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政府 2019-09-20 09:43:06

  镇江市丹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镇江市丹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拟面向全区范围公开选调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丹徒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对象范围


  丹徒区范围内在职在编自收自支或者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以及较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2.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自学考试)及以上学历;


  4.历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次以上(试用期除外);


  5.所在单位同意调出。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其他不能参加选调情形的。


  四、应聘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1日—2019年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丹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瑞山路228号)


  3、报名方式:在公告上下载《镇江市丹徒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报名表》,填写打印《镇江市丹徒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报名表》,提供报名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任职文件、历年年度考核证明、近期正面1寸彩照(贴在报名表上),以上材料各一份。


  4、资格审查:丹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人社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严肃处理。


  5、岗位核减与取消:报名截止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生态丹徒网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6、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0月17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招聘考试


  本次选调开考比例为1:3,经资格审查,报名人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核减选调人数。考试方式为面试,主要测试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考试准考证》。


  六、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根据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由丹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执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出现缺额时,由丹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丹徒区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调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名单在生态丹徒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手续。


  八、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丹徒区监委监督电话:0511-80897112;丹徒区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0511-80896032;丹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名咨询电话:0511-80900670、8090067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丹徒区人社局和丹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镇江市丹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选调报名表》


  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丹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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