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永城市公安局辅警招聘40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力量,根据工作需要,永城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人。其中执法办案管理中心20人(男性16人、女性4人),从事办案辅助工作;特巡警大队6人(限男性),从事特勤辅助工作;警犬训练基地10人(限男性),从事警犬训导和办案辅助工作;监控巡视员4人(限女性)从事拘留所羁押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户籍所在地为永城市;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岗位工作,能够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4、年龄在18周岁(2001年9月1日前出生)--30周岁(1989年9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二)岗位需求及条件要求
1、计算机操作员8人(要求:计算机类专业,男性4人、女性4人),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2、看管押解员12人(限男性),身高170CM以上;
3、特警队员6人(限男性),身高180CM以上;
4、警犬训导员10人(限男性),身高170CM以上;具有警犬训导工作专项证书的,笔试成绩加5分。
5、监控巡视员4人(限女性),女性身高160CM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不得报考:
1、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的政治立场有问题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正在接受案件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9月23日至9月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
(二)报名地址:永城市人才交流中心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370—6733536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须由本人前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和身高测量。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四)报考要求:报名时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网上学历电子认证报告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4张(白底)。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笔试
1、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及体能测试
1、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及体能测试人员。
2、面试采取合格制。面试分数为100分,得分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取消资格,面试分数不计入考试成绩。
3、体能测试采取合格制。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试项目为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按体能测试标准打分,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取消资格,体能测试分数不计入考试成绩。
4、面试及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合格人员予以政审和体检。
六、政审、体检
(一)政审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公安部政治部公政治〔2001〕511号文印发)及相关政策要求进行政审。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聘用与管理
面试及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经体检和政审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劳动法》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对于不服从工作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聘用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聘用人员分别由永城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特巡警大队、警犬训练基地管理使用。
八、相关待遇
(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从警务辅助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警务辅助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休息权利。
九、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凡考试期间有替考、作弊等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中以及聘用上岗后,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签合同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十、其他
(一)考生在报名表上的通讯方式务必填写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事项,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电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后果自行负责。
(二)此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为报名,请报考人员本人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及相关事宜由市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张思叶,19803707007
永城市公安局政治处
永城市人才交流中心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