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忻城县应急管理局招聘公告

来源:忻城县人民政府 2019-09-20 14:08:05
  忻城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忻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实施办法》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忻城县应急管理局决定面向全县招聘一般性工作岗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待遇


  岗 位:一般性工作岗位


  名额及专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不限专业。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无不良嗜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学历、专业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四)熟练掌握基本的办公软件,有办公室工作经验和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有会计、水利、森林防火、安监相关职称或专业知识的优先。


  (六)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9月23日-9月27日):报名者需提交《报名表》2份,身份证、学历证书、两寸免冠近照2张,到忻城县应急管理局三楼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一路,土司花园小区南门左边,原民政局物资储备仓库三楼,联系电话:0772-5319396)。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测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与聘用岗位的匹配性等相关知识。


  (三)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经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公布。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公示、聘用及待遇。


  对考核合格人员形成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应急管理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 由县应急管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实行试用期管理,时间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续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忻城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每月145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


  四、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简章由忻城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doc


  忻城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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