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城建大学招聘70人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天津城建大学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天津城建大学是天津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78年,前身为天津大学第四分校。学校秉承“重德重能、善学善建”的校训精神,坚持“依托行业,强化特色,质量为本,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围绕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构建了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生态城市、智慧城市、城市经济、城市文化等7大学科群,对接建筑业产业链和城建行业需求,构建了城市设计类、土建工程类、城市管理类、环境材料类、智能建筑类、应用经济类、文化艺术类等与7大学科群相适应的7大专业群,形成了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专业建设为根本的发展格局。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生、留学生17000余人,教职工1300余人;拥有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有天津市重点学科6个,天津市一流学科2个,优势特色学科群4个。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城建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t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城建大学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等岗位计划》(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6.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引进人才家属的调入需符合天津市事业单位调入有关政策要求;
7.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及年龄条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毕业生,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应聘到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毕业生第一学历不限。年龄要求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年龄要求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同一导师指导的博士生三年之内一般招录1人,特殊情况经学校研究后可适当放宽。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现有业绩成果一般应符合学校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应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或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主持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课题1项或主持省部级重点(重大)项目1项;应聘到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的人员,现有业绩成果一般应符合学校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如应聘人员属于学校学科专业发展急需人才,且业绩成果符合学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中论文成果或科研项目成果之一,经学校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业绩成果要求。
(3)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般应5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现有业绩成果一般应符合学校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如应聘人员属于学校学科专业发展急需人才,且业绩成果符合学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中论文成果或科研项目成果之一,经学校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业绩成果要求。
如应聘人员业绩成果突出,经学校研究同意,年龄可适当放宽5岁。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岗位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方案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应聘人员登录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hr.tcu.edu.cn/zpsys/),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招聘公示专栏发布,同时相应岗位报名截止。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各二级教学单位成立考核委员会组织试讲、考核,主要是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于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方可列入岗位考察人选,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五)考察
①考察方式。由学校安排被考察人员进入拟聘岗位工作,进行实岗考察。考察思想道德品质、团队合作精神、职业素养和工作作风等。
②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一般应在2019年年底之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最长延长3个月的报到时限外,其它均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岗位空缺时,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岗位并在网站公开招聘专栏重新发布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安排。
咨询电话:022-23085027
附件:天津城建大学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等岗位计划.xls
天津城建大学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