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临沂兰陵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32人简章
2019年临沂兰陵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32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8日—30日,笔试时间见准考证,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城市社区管理工作相关知识及写作。欢迎加马老师微信(chinagwy8)免费领取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公共基础知识》复习教材和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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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现场报名(9月28日—30日)
2019年兰陵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工作水平,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专门从事城市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32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具有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不限。
3、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21日后出生)。
4、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5、已参加工作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校生;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通过兰陵县政府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公告公示”栏和微信公众号:山东公务员事业编招聘(ID:sdzhaopin01)“兰陵就业”栏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8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三)报名地点
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兰陵县金山路与东升路交汇处)报名。
(四)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下载《兰陵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如实填写相应项目,同时下载《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签名按手印。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通过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近期同底版1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4张(背面签名);
6、《兰陵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
7、《诚信承诺书》。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或者隐瞒真实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按100分计算。
(一)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城市社区管理工作相关知识及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向社会公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招聘计划,以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并公布;考试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
4、在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报考人员放弃或因体检考察问题形成空缺的,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选岗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通过公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选岗,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七、聘用待遇及管理
1、公示无异议的,与兰陵县富民劳务合作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期三年,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委派到各城市社区工作,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2、试用期三个月,工资2400元/月,试用期满经街道、开发区、劳务公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试用期满工资待遇3500元/月左右(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并执行合理工资增长机制。
3、由卞庄街道、兰陵经济开发区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使用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兰陵县富民劳务合作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4、聘用人员在参加各类招考、招聘时,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开具同意报考证明。
八、其他事宜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规定的,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本简章由中共兰陵县委组织部、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5289536
中共兰陵县委组织部
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