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柳州柳城县中医医院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缓解高级人才紧缺状况,根据《柳州市关于深化人才发展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柳发[2017]12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柳城县教育医疗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做好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人才引进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25日(含本日)至2001年7月24日(含本日)之间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柳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岗位要求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证书、工作年限等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9月20日为截止日期。
二、人才引进岗位要求及人数
详见附件1《2019年柳城县中医医院人才引进岗位表》
三、人才引进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现场递交或者邮寄的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3日—2019年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除外)。
3.现场报名、邮寄报名材料地点
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柳州市柳城县城东大厦东裙楼4楼,邮编:545200)。
4.报名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
(2)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复印件;
(3)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4)《2019年柳城县中医医院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要求,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进入考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资格条件不符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体检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体检对象。
(五)人员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上报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及《柳城县引进人才协议书》。应聘人员在用人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
4.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四、人才引进待遇
由柳城县财政拨款予引进的人才生活补贴15万元,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每年发放生活补贴3万元,共发放5年。
五、违约管理
引进的人才未满服务年限离岗的,要退还已享受的生活补贴和医院为其提供专项培训而支出的培训费用,并按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专项培训费用支付违约金。
六、严肃纪律
(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聘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等相关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
4.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772-7612732
附件:
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