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招聘2人公告
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地勘水文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函〔2016〕530号)文件要求,经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批准同意,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拟在全国相关院校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姓名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 |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成都市温江区花土路689号 |
负责全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科学研究、咨询和环评文件技术审批及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并受生态环境厅委托承担全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全省辐射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检查、技术指导和培训等任务。 |
二、公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公开考核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相关院校公开考核招聘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9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开考核招聘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名,具体见《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请有意报考者于2019年9月30日17:00时前,将以下个人资料以电子文档的方式发送到sc_fsz@163.com邮箱内,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考核招聘+专业+姓名”。
1.《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
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件;
3.本人1张2寸标准电子照片。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的《报名信息表》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合格者,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地址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通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考核当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考核。报考者应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者政治素质、专业知识、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如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核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被考核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省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结果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若面试成绩相同,将在面试工作结束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加试,加试人员通过电话通知。面试(加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公布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
(四)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面试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通知报考者报送相关材料,并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审核确认。通过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以及通过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从本人与单位签订《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生效之日起,在应聘单位工作满五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五、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28-87770064(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
监督电话:028-80589079(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
附件1、《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