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招收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学员5人公告
来源:清城区人民政府
2019-09-24 09:58:02
清远市清城区招收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学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科医生培训项目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8〕210号)精神及相关要求,现将招收清远市清城区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学员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对象
(一)全科医生: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1)已完成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所有培训项目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2)正在接受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的学员;(3)2019年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助理全科医生:全日制临床医学或中医类大专毕业生,(1)已完成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所有培训项目并取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2)正在接受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的学员;(3)2019年全日制临床医学或中医类大专应届毕业生。
二、招收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自愿从事医疗卫生专业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单位分配。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编人员;
(5)原属清远市清城区在编人员因自动离职、辞职、辞退、开除等原因未满3周年的或未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往年考取了清城区医疗卫生单位职位后放弃聘用资格未满5周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和职数
招收岗位和职数详见《2019年清远市清城区招收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学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
四、薪酬待遇
(一)已完成全科医生或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所有培训项目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直接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入编手续,执行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已完成全科医生或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所有培训项目,但暂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正在接受全科医生及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和应届毕业生,待完成所有培训项目且取得相关合格证书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入编手续,执行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培训学员须在培训期满一年内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完成一年后仍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取消入编资格。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1日至10月12日(二天)
2.报名方式:
采用报考系统(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为: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下载《2019年清远市清城区招收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好相关信息,并将信息录入报考系统。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10月16日-10月17日(二天),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3楼312室
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2019年清远市清城区招收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
④正在接受全科医生或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的学员需培训单位出具书面证明;
⑤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或已签订规培就业协议的人员报考,须在报考时提交工作证明;
⑥已取得全科医生或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
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退回原件、留下复印件;证明材料统一收取原件。准考证在资格审核现场发放。
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后期聘用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报考人员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直接确定拟聘人选的方式。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内容为医学综合知识。
3.成绩计算。面试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成绩不达60分的不予聘用。
4.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考试的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1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如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已完成全科医生或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所有培训项目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直接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已完成全科医生或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所有培训项目,但暂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正在接受全科医生或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和应届毕业生,待完成所有培训项目且取得相关合格证书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培训学员须在培训期满一年内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完成一年后仍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取消入编资格)。除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外,被聘用人员中途擅自退出或终止培训的、或培训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违约与聘用单位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按服务期限的比例退回培训期间培训费和生活补助等费用。
(八)其他
1.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招聘具体考务工作由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指导、监管职责。
5.以上公告由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3822693。
附件: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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