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永州江永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江永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聘用制法官助理)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聘用制法官助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学历: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
3、年龄:法官助理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至1999年9月1日期间出生);
4、身高:男165cm以上,女155cm以上;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反应机敏;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未曾被开除公职;
6、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3日至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户籍簿、学历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4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江永县人民法院2019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聘用制法官助理)报名表》一式2份,表格可在江永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http://jyxfy.chinacourt.gov.cn)自行下载;也可到报名点取表现场填写。
4、报名地点:江永县人民法院政治部505室,联系人:周科春,联系电话0746-5722512。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后,通知合格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由政治部组织以报名先后顺序进行。按照符合1人聘用1人原则,至公开聘用名额满员为止。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司法辅助人员(聘用制法官助理)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只能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医院结论为准。
考察:考察方案原则上应包括:1、查阅本人档案核实年龄、学历、身份等是否符合报考要求。2、与所聘用人员分管或主要领导面谈,了解所聘用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考察由县院政治部组织,驻法院纪检等部门协同参加。
五、签订劳动合同
组织聘用人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我院工作,试用期两个月(工资标准每人每月2600元)。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的工作表现,视情况续聘。
六、工资待遇
1、招聘司法辅助人员(聘用制法官助理)薪资标准试用期满后每人每月4000元(含“四险一金”缴费单位缴纳部分及派遣管理费用);
2、因公外出期间计发差旅费;
3、本院不提供聘用人员的住宿,可在院机关餐厅交费就餐;
4、司法体制改革涉及司法辅助人员(聘用制法官助理)政策出台后,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院党组负责解释。
附件:江永县人民法院2019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聘用制法官助理)报名表
江永县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