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茶陵县自然资源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然资源局办事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本次招聘办事员8名。
二、用工性质:本次招聘的办事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
三、招聘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能较熟练地操作计算机日常办公软件;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6.本人户籍所在地为湖南茶陵;
7.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人员;曾经被司法机关处理过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09月27日-2019年09月3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茶陵县自然资源局人事教育股。
联系电话:0731-25704912
(三)报名方式(现场)
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现场填写《招聘办事员报名登记表》。
(四)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料核查和走访调查,符合要求的通知参加考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2.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二)考试内容
1.笔试:公共基础知识(约80%),不动产登记相关和土地管理法相关内容(约20%);
2.面试:结构化面试。
(三)考试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参照相关规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茶陵县自然资源局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按应聘者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不良反映的计入聘用程序。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公示合格者,作为拟聘人员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按局《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者不予聘用,实行淘汰替补制。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劳务派遣方式签定劳动合同。
九、工资待遇
考试考核合格,经录用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1900元/月,转正后工资2000元/月(含社保)。
十、本公告由茶陵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