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郑州市心血管病医院招聘公告
郑州市心血管病医院、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为一体、以心肾专科为龙头的三级甲等心血管病医院。2010年5月,医院被批准为“郑州市房颤诊疗中心”、“郑州市心血管病急救中心”;2011年4月,成为“南方医科大学附属河南心血管病医院”;2012年12月,成为国际欧亚科学院河南心脏中心;2014年1月成为国家卫计委介入与心血管外科内镜与微创医学培训基地,同年5月,被评为河南省2013—2014年度“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2016年8月批准为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协同基地;2017年1月,我院又成为唯一一所市级医院获批国家卫计委冠心病介入专业培训基地和国家卫计委心律失常介入专业培训基地,2017年4月,获批成立“胸痛中心”。 2018年1月获得国家卫计委心脏移植资质。
现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端(紧缺)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5人,涉及5个专业岗位,各专业岗位需求、招聘资格条件、计划人数等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职务、工作能力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招聘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7日—2019年9月28日(节假日期间向后顺延一天。)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人事科
3.报名需提交材料:
(1)下载填写并打印《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3份(表格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相关执业证、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
(3)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供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表格见附件3)。
(4)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照片5张。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由人事科核发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1.根据省市相关规定,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根据招聘单位专业岗位急需紧缺实际,报请主管委局批准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网站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同时可咨询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人事科。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方式:以综合测试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生的考试顺序通过抽签的方式来确定。
(四)综合测试内容:在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下,由我院自行组织。内容包含:人文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管理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70分,成绩达不到70分者不予录取。
(五)考生参加综合测试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严禁携带通信工具。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10分钟未到的,视为自动弃权。考试作弊者的成绩一律视为零分。
(六)考试总成绩在测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测试结束时当场宣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主管委局和我院具体实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能力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三)因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报请上级主管局、委同意后取消该岗位。
(四)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三)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记入诚信档案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
(三)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四)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7)》。
(二) 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本次招聘由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由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371-89905975 (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0371-67170835、0371-67170833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咨询电话:0371-89905982 (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人事科)
附件1:2019年郑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