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锡林郭勒苏尼特左旗会计人员招聘36人公告
2019年苏尼特左旗会计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为解决我旗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经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的办法,招聘会计人员。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组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二)编制招聘方案和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
(四)资格审查
(五)笔试
(六)体检
(七)考察
(八)公示
(九)聘用
三、招聘名额
共计招聘会计人员36名。
本着科学安排,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预算单位的业务量、资金量、工作性质、安排办公地点的方便程度等多种因素,对主管局和业务量多的单位安排1名会计人员,资金规模小的2-3个单位安排一名会计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苏尼特左旗户籍(落户时间为2019年1月1日前),在我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不受属地户口限制;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会计、财税、金融、审计、财务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学历;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后出生);
(四)主要负责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要求熟练使用各种财务工具和办公软件,熟练操作电脑,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财务分析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工作细致、作风严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判刑的;
2.有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辞退或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经我旗统一考试上岗的在岗人员;
6.长期无理由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录用人员。
五、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从2019年9月23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17:00,截止报名结束时,未完成资料报送、未填报递交报名表或未上交照片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报名地点:旗就业局会议室。
3、报名工作相关事宜:报名时需如实填写《2019年苏尼特左旗公开招聘会计人员考试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人员不可用开具的学历介绍信或证明等其他材料进行报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依据报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其中,旗公安部门审核考生的户籍、民族、年龄和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旗教育部门审核考生学历、专业等情况,由人社部门审核是否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经我旗统一考试上岗人员等情况。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公示后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定于2019年10月上旬进行,考生须在10月8日上午上班时间到旗就业局领取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书目。考生必须使用蒙古语或汉语其中一种语言文字答题,考生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入场。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拟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名额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时,并列人员通过加试,加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考察。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工作由旗就业局会同卫计局组织进行,体检人员到公开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生要如实填写检查结果并对检查结果负责。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考察聘用资格。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旗财政局会同旗就业局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被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致使体检和考察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时,对并列者通过加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公示
1、体检与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后不属实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有违法违纪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从参加笔试的考生中按相应程序进行等额递补。
六、聘用与劳动报酬
(一)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用人单位可依据工作性质和内容增加附加条款,提出具体要求。劳动合同要采取书面形式签订,一式四份,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用人单位及当事人各执一份,一份装入个人档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因工作需要,用人单位需要续签合同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续签。如在合同期内或到期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终止劳动关系,并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二)招聘的会计人员,不占编制、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合同期内每月劳动报酬总额为2500元,由用人单位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统一从报酬里扣缴。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将取消拟聘用资格。
七、招聘工作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招聘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3年内不得报考苏尼特左旗各类招聘考试等处理。
(二)考生及其他人员有权对本次招聘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检举和申诉。
(三)从事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其它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苏尼特左旗会计人员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