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市选聘市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4人简章
潍坊市公开选聘市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简章
一、选聘职位
1、潍坊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2、齐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3、潍坊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4、潍坊三农创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企业基本情况
(一)潍坊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潍坊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建立“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四位一体的公司为目标,通过增加投入,做大规模,使其具备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主体的能力,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顺利开展。公司主要负责轨道交通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负责轨道交通周边土地开发和经营;负责轨道交通广告、其他特许经营权的经营。
(二)齐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齐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为全省广大农户及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村产权交易服务职能、农村金融服务配套职能为定位,为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公开、公正、规范、高效的市场服务和金融等相关配套服务。中心由省金融办负责监管,面向全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农村集体股权、农村知识产权“五项交易”及信息发布等相关配套服务。
(三)潍坊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潍坊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职责是管理运营政府产业发展基金,以金融化方式放大财政资金作用,助推产业转型发展;创建政府科技创新、大众创业资金保障平台,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及相关服务;控股、参股金融业态,创办新的金融业态,完善相应金融服务;承接资产管理公司职能,通过购买运营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等,降低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率,优化金融环境。
(四)潍坊三农创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潍坊三农创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职责是综合运用经济、金融、技术手段,创新一批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新技术,打造一批深度融合发展的新产业,培育一批具有强劲发展活力的新业态,形成一批新旧动能转换的新模式,为全国农业对外开放和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新样板、新经验。
三、选聘条件
选聘人选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中央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市场意识,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注重团结协作,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3、熟悉金融、交通、城建、投融资、现代农业等,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三年以上。(具体职位条件详见《潍坊市公开选聘市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一览表》,附件3)
4、报名总经理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报名副总经理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或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参加工作5年以上。
7、身体健康。
竞聘总经理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现任机关事业单位副县级及以上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含相当层次)5年以上;现任央企、省属国有企业中层正、副职及以上人员、市级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现任设区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现任大中型非公有制企业(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划分)领导班子成员。(任职时间截至2019年10月1日)
竞聘副总经理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现任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及以上职务,或任副科级职务(含相当层次)4年以上;现任央企、省属国有企业中层正、副职及以上人员,央企、省属国有企业市级子公司中层正职及以上人员、县(市、区)级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现任设区市市属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人员;现任县(市、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现任大中型非公有制企业(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划分)中层正职及以上人员。(任职时间截至2019年10月1日)
各类开发区所属国有企业人员,所允许报考的职位由市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根据企业不同层次予以解释、答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刑事处罚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其他不宜报名参加的。
四、选聘程序
1、网上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符合条件人员填写《潍坊市公开选聘市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和《潍坊市公开选聘市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可登录灯塔—潍坊党建在线网站www.wfzzb.gov.cn下载),一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单位证明)、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文件、获奖证书、工作成果等证件、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电子版(PDF格式),连同近期2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发市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电子邮箱wfgkxp@vip.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职位名称+姓名”。
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10月18日下午5:00,以邮箱报名时间为准。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市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对报名人选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选聘资格,并将有关弄虚作假情形通报报名人员所在单位。未进入资格范围的不另行通知。
3、履历业绩评价。组织专家队伍,按职位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履历业绩评价,总分100分。根据履历业绩评价得分由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根据履历业绩评价情况,经市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是否进入下步程序。
4、面试。总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的办法,计算每位人选的平均分。按照履历业绩评价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每位人选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初步人选。
参加面试前一天须携带报名有关证件、材料原件,交市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复审。
5、体检。对确定的考察对象初步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
6、定向考察。市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全面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同时,发布考察预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如出现不合格情况或个人自愿放弃情形时,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7、研究任用。市委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8、任前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任前公示反映有问题、经调查核实影响任职的,取消任职资格;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9、实行任职试用期。对公开选聘产生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人选,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五、聘任管理与待遇
总经理、副总经理均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聘任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办理续聘手续;经考核不胜任的,予以解聘。聘任期间,总经理参照市直部门正职管理,参加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副总经理参照市直部门副职管理(其中,潍坊三农创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由市委委托潍坊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党工委<筹>管理),参加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选聘人员符合我市人才引进政策的,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根据工作需要,符合条件的领导人员可交流到机关或事业单位任职。
总经理、副总经理薪酬执行潍坊市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也可根据个人意愿,实行市场化选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任职目标、权利义务,执行市场化薪酬待遇。
咨询电话:0536-8789014、0536-8789404
咨询时间:8:30-12:00 14:00-17:30
受理监督举报电话:0536-8789076、12380
附件2.潍坊市公开选聘市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
附件3.潍坊市公开选聘市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一览表
潍坊市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