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单位人才引进47人公告
包头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单位第二阶段人才引进公告
按照《包头市教育局2019年部分直属单位人才引进实施方案》安排,第一阶段人才引进工作已经结束。经报请市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同意,决定就部分空缺岗位进行第二阶段人才引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五所普通中学计划引进46人,包头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计划引进1人。具体引进单位及职数、条件见附件。
二、引进对象
(一)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及2020年应届毕业生,第二学位专业不可报考;
(二)国内“双一流”大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及2020年应届毕业生;
(三)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0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及2020年应届毕业生;
(四)蒙汉双语授课教师、包头回中授课教师可以放宽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相应学段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水平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必须具有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证书。蒙语授课教师必须具有二级乙等以上蒙古语水平证书,其中蒙古语文教师必须具有一级乙等以上蒙古语水平证书;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以户口簿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报名事项
(一)发布公告
通过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校园网、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官方微信平台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10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包头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404室。
所需材料: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019年包头市教育局人才引进报名表》3份、《2019年包头市教育局人才引进报名人员详细信息表》1份(见附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1份。(2020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等尚未取得证件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2)电子报名
应聘者如采用电子报名方式,请将上述报名所需材料(材料备注名称:姓名-学科-报考学校)扫描件及报名表和详细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tsjyjrcyj@126.com,并将报名材料的复印件邮寄至包头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25号)。电子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18时(以邮寄到达地邮戳为准)。
3.报考人员按引进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证件和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五、考核评审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拟于10月中旬到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中组织招聘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校园招聘网、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官方微信平台发布的公告。
(二)初审:包头市教育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至少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别短缺学科,报请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决定降低比例。
(三)面试:包头市教育局抽调本市内、市外相关教育教学专家,共同组成专家评审组,进行面试(试讲和说课),并从报考岗位总成绩达到80分以上人员中,按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政审)和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综合考察和体检
市教育局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过专业评审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政审)和资格复审,重点考察政治业务素质、师德师风等方面情况。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形成的招聘缺额,从报考岗位总成绩达到80分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通过在综合考察和体检的拟录用人员须经市教育局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名单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官方微信平台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相应学校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其他事项
人才引进过程中,有关通知、岗位调整、成绩公布、体检递补、聘用等事项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官方微信平台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者视为主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0472-5174838
十、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包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包头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5143038、5177020
包头市教育局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