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财政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财政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此次招聘的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共2家。简介如下:
(一)浙江省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承担组织实施全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从业人员职业后续教育工作;办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业务规范的培训与指导工作;负责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业务质量检查与服务工作;开展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业务理论研究,组织对外交流宣传工作。
(二)浙江财政后勤服务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县处级。主要负责省财政厅机关办公大楼内部工程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做好大楼保洁绿化、卫生防疫、会议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省财政厅机关内部办公用品的领发,内部文件、会议资料的文印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2家直属事业单位本批次招聘需求为2个岗位共2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笔试工作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实施,其他环节工作由省财政厅组织。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9:00—10月17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18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10月10日9:00—10月20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每个岗位符合条件并缴费的应聘人数一般不得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将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应聘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9年11月6日—11月8日上网(http://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及地点:2019年11月9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1月22日左右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和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以及资格复审相关安排,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如为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主要测评岗位认知、适应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或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 浙江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www.zjczt.gov.cn,通知通告);
2. 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政务公开/专题专栏/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财政厅(人事处),0571-87058405。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各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浙江省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1-85179512(联系人:潘老师)
2.浙江财政后勤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1-87055778(联系人:钱老师)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