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道县人民法院选调法官助理和司法行政人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全省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的工作要求,确保永州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工作顺利进行,解决我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根据《公务员公开选调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选调实施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3〕14号)等文件规定,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并报请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同意,面向湖南省公务员系统公开选调法官助理2名、文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人数
本次计划选调法官助理2名、综合文秘1名。
二、选调范围、对象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与对象
在湖南省公务员系统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岗在编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选调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身体健康;
②具有公务员身份,并经公务员登记,在湖南省公务员系统工作二年以上,历年公务员考核均称职及以上等次。
③年龄在1979年9月29日以后出生。
④本科及以上学历。
⑤法官助理需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
⑥综合文秘需有较为扎实的语言文字功底和较强的写作能力,具备相应法律工作经历或法律专业的优先考虑。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①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选调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
2、报名地点:道县人民法院政治部704办公室。
3、报名方式:原则上要求报考者到现场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4、报名材料:
(1)《道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报名表》或《道县人民法院文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当场审验后返还本人);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5)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公文应用。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三)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面试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及具体工作思路等。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选调入围人选。笔试、面试结束以后,依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选调职位入围人选。
(六)体检
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对入围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考察
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由道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合格的,由院党组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参加公开选调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调公务员相关规定、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及公告要求,主动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确保选调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选调结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和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选调资格,并记入本人档案。
(三)县纪监委驻道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选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联系及咨询电话:18207465385(道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道县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