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广州市海珠区龙凤街道办事处招聘雇员2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2019-09-30 10:19:44
  海珠区龙凤街道办事处招聘雇员公告
 
  为充实本单位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岗位一:执法辅助类雇员1名。主要承担辖区内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乐于奉献的精神,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3)热爱工作,服从招聘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的需求。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中级安全主任资格、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上的特种作业,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在镇(街道)、园区、企业从事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户籍在海珠区的退伍、复员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6)专业不限,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职业健康相关专业优先聘用。
 
  (7)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2、岗位二:中级雇员1名。主要承担辖内的国家统计调查和普查、地方统计调查等工作任务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专业条件: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经济学、经济统计学、计算机;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以上岗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从2019年10月8日至 2019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3、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龙凤街道人事部门(工业大道北60号三楼综合档案室),电话:84305036。
 
  4、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驾驶证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填写《龙凤街招聘雇员报名表》,并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5、资格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综合业务知识。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三)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者,由单位决定是否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考核与录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根据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与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街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龙凤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龙凤街招聘雇员报名表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龙凤街道办事处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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