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残联招聘公告

来源:防城港市人才网 2019-09-30 10:47:23
  2019年防城港市防城区残联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防城区残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在乡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专职从事残联工作。本次公开招聘的13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防城港市防城区残联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残疾人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4.学历和年龄要求:高中或中专学历以上;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部分特殊岗位按《防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防区政办发〔2019〕9号)文件规定执行)


  5.防城区本地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的残疾人或者是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的直系亲属优先聘用)。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生;


  5.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三、工作内容


  1.密切联系乡镇(街道)残疾人,代表残疾人利益,积极向乡镇(街道)政府和区残联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和愿望,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2.协助乡镇(街道)政府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辖区内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基本需求。


  3.协助乡镇(街道)政府和区残联做好有关残疾人生活保障、就业、扶贫、教育、康复、托养、维权、无障碍建设、文化体育等工作。


  4.协助乡镇(街道)政府和区残联制定、落实对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扶助措施。


  5.完善志愿助残服务机制,办好助残志愿者联络站,发展助残志愿者队伍,开展助残活动。协调推动乡镇(街道)内各类组织和公共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无障碍服务。


  6.开展人道主义和残疾人事业的宣传,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氛围。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和各类残疾人节日等活动。


  7.调动残疾人的积极性,参与社区建设。经常组织残疾人开展和参与丰富多彩的活动,活跃残疾人生活。


  8.开展残疾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提高自身素质,遵纪守法,履行公民义务。


  9.向乡镇(街道)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推荐残疾人代表。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召开专门会议确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9起至2019年10月15日止(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填写《防城港市防城区残联聘用专职委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并签名。


  3.报名地点:防城港市防城区残联二楼办公室(防城区三官社区进站路一巷防城港市防城区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联系人:凌耀斌;联系电话:0770-3273313。


  4.报名材料要求:《防城港市防城区残联聘用专职委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报名复印材料恕不退回。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二)面试


  聘用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经资格审查后由区残联组织面试,面试结束后召开理事会议确定聘用对象。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聘用单位通知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经过体检聘用对象没达到健康要求的将从后备人员中按程序补充。


  (四)聘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试用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一签,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按1800元/月。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岗位空缺人员继续按上述程序补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防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防区政办发〔2019〕9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一)工资福利:2300元/月。工资福利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支付方式:用人单位每月月底支付聘用人员当月工资。


  (三)劳动合同签订后,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单位部分的费用。聘用人员的休假、差旅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现行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防城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0-3273313。


  附件1:防城港市防城区残联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附件2:防城区残疾人联合会聘用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防城港市防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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