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三明建宁县农业农村局特聘农技员3人公告

来源:建宁县人民政府 2019-09-30 14:02:37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19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招募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提出“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扶贫的指示精神,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探索强化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工作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的新途径,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农办科〔2018〕15号)和《福建省2019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工作方案》精神,决定在我县继续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面向全县招募3名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聘对象:
 
  (一)农业乡土专家;
 
  (二)农业种养能手;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
 
  (四)科研教学单位一线科技人员;
 
  (五)退休农业科技推广人员;
 
  二、特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二)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农业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四)身心健康,原则上要求高中或农业中专(含农广校)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退休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年龄在65周岁以下); (五)本人在所在服务区域应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三、职责与任务
 
  (一)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特色产业。联系有关专家,配合当地基层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脱贫致富带头人和贫困农户科学发展特色产业。(二)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为贫困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开展咨询服务,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对贫困农户进行技能培训,提供其科学种养水平。
 
  (三)与我县农技人员结对开展驻贫困村和挂钩贫困户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四)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宣讲脱贫攻坚、产业扶贫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让扶贫攻坚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凡有意报名的,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建宁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三楼)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到10月12日。
 
  2、技能考核:根据报名人数,若报名人数大于招聘计划的人数,组织面试,确定面试成绩。技能考核由专家组组织进行,基本程序为:1、个人陈述与农技推广工作有关的经历;2、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
 
  3、专家点题询问。
 
  3、研究公示;经专家组技能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报局党委最终审定,并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4、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对拟聘人员的考察。
 
  5、签订服务合同。考察合格者,即为我县农技推广特聘农技员,由建宁县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农技推广服务合同,并颁发特聘证书。
 
  五、管理与考核
 
  对特聘农技员实行合同管理。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特别是扶贫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对服务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特聘农技员,予以解除服务协议,停止服务费发放,不得参与下一轮招募;对考核优秀的,服务期满后,根据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经公示无异议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考核分年中抽查和年终考评。对2018年已聘3名特聘农技员参照执行。
 
  特聘农技员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期限1年。
 
  六、待遇
 
  依据《福建省2019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试点实施方案》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按照考评结果情况每年发放补助2.5万元。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二0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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