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消防大队招录28人公告
来源:秦皇岛北戴河新区门户网站
2019-10-08 11:09:27
2019年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消防大队招录简章
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北戴河新区管委会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招录28名政府新专职消防队员(男性)(新招聘14名、补录14名),担负灭火、抢险救援等执勤任务。
二、招聘对象条件要求
(一)政治思想可靠、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无曾被使用单位开除或辞退等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有志为消防工作发展作贡献的男性公民。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放宽至初中学历,年龄在18至30周岁(2001年1月1日至1989年1月1日期间出生)。
(三)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纹身、传染性疾病,肤表无异常,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等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双眼裸视4.8以上,身高168cm(含)以上。
(四)具有下列条件的,可选择优先录取:
1、有从事非政府专职消防员经历及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
2、持有驾驶A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龄2年以上,持有厨师证或2年以上厨师操作经验,上岗后自愿从事驾驶员、炊事员工作;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的;
5、身体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
6、在部队服役期间或在其他单位工作期间被辞退、开除或受到处分的;
7、其他不符合招收为专职消防队员政治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10月18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30至11点30分,下午2点至5点)。
2、报名地点:北戴河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大厅消防窗口(北戴河新区大蒲河码头口)。咨询电话: 3592982。
3、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网上报名和信函报名。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认证、退伍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红底一寸免冠照片8张,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行为证明、《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及《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见附件二),体检表(心电图、心脏超声、胸部透视及内科为必检项,内科包括血压、心率、身高、体重)到报名地点报名,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录取资格。
《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和《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用A4纸打印,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由秦皇岛消防救援支队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料审查。审查通过后,通知应聘人员,并制作发放《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1、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2)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负重、单杠引体向上、仰卧起坐和俯卧撑5个项目,每个项目按成绩分为优秀、良好、达标、不达标四个档次,每个档次对应分数为20分、15分、10分和0分(评分标准见附件三)。通过60分为合格,并且按照分数进行排名,分数相同的按照3000米的测试成绩进行排名。体能测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个人陈述和情况问答。个人陈述包括个人情况简介(姓名、年龄、是否党团员、入伍服役时间、现工作岗位)、个人性格特点、选择消防工作的原因及岗位、到消防队工作后的个人愿望。每人陈述时间为2分钟。情况问答由评委向应聘者提问一个问题,应聘者作答。
面试成绩为100分,由评委根据个人面试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取评委最终的评价分进行排名(注:60分以下为不合格,直接取消资格,不予排名)。
(四)政审
北戴河新区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审查其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身体复检
1、复检对象为通过面试及政审人员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公示
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根据政审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能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者,则优先录用体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如成绩再相同,按照3000米的测试成绩排名录用)在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管委网站公示。
四、劳务关系及待遇保障
考试合格录取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专职消防队员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将专职消防队员派遣到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消防大队工作。专职消防队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含二个月岗前培训),被征召人员进行二个月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含三个月试用期),期满后合同关系即自行终止,经本人申请,考核合格后,双方确定是否续签。
(一)岗前培训期内不发放工资和补贴,培训期满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后第一年每人每月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300和津贴补贴700元(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按工龄每年递增50元。
(二)合同存续期间为每名专职消防队员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
(三)专职消防队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轮班制度,并按照公安消防部队有关规定建立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等制度,保证执勤训练、灭火救援和其他任务的完成。无专项保卫期间实行每周不少于2天的休息制度。
(四)免费提供食宿及床上生活用品。伙食标准每人21元/天,并按季节、气候特点按时免费发放制服、工作服及其他个人被装。
五、特别提示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体检、考试、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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