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鄂尔多斯招聘辅警200人简章
2019年内蒙古鄂尔多斯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200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2日9:00至2019年10月9日17:30,笔试时间为2019年10月19日上午9:00—11:00,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相关基础知识》。欢迎加小齐微信(chinagwy6)免费领取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公共基础知识》复习教材和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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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进入:报名入口(10月2日-10月9日)
鄂尔多斯市2019年度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全市各旗区共计划招录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200名,其中东胜区30名、伊金霍洛旗30名、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乌审旗、杭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康巴什区各20名。男女比例为7:3,男辅警140名、女辅警60名。安排20%招聘岗位用于定向招聘鄂尔多斯市接收报到的退役军人。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详见《鄂尔多斯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专职留置看护辅警工资待遇及福利待遇,遵照各旗区现有辅警标准执行。
招聘的辅警采取“旗区管理、统一调度”运行模式,队伍的日常管理由各旗区公安局负责,人员培训和看护勤务由市公安局留置看护监管中心统一负责,值勤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市公安局留置看护监管中心根据全市留置任务情况,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配使用。
二、招聘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具有鄂尔多斯市户籍(含高考入学前为鄂尔多斯市户籍的)。
2.不具有鄂尔多斯市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鄂尔多斯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2)鄂尔多斯市接收报到的退役军人。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5.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日至2001年10月2日期间出生)。
6.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退役军人定向岗位放宽到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7.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斜视、无纹身。适应夜间值班;
8.其他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条件。
9.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10.应聘者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具体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直接登陆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ordo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日9:00至2019年10月9日17:30,资格初审时间截止2019年10月10日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年10月16日9:00—2019年10月19日9:00。
3.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吋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确认后将无法修改,如确需修改的,请考生本人与招聘单位联系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由各旗区公安局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按照计算机后台分配权限审核本单位报考者资格条件),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与各旗区公安局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5.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6.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比例应达到1︰3,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各旗区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2开考。仍无法开考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各旗区人社局、公安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7.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相关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2019年10月19日上午9:00—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4.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一个科目的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5.笔试结束后,由各旗区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各旗区人社局、公安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6.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体能测试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须在各旗区人社局、公安局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
7.笔试考点设在各旗区。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旗区公安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在各旗区人社局、公安局官方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贻误时间安排,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各旗区公安局确定并在各旗区人社局、公安局官方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贻误时间安排。体能测试工作由各旗区自行组织实施,体测结果在各旗区人社局、公安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2.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实施方案》要求执行,测试项目分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男子俯卧撑和女子仰卧起坐。
3.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或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在规定的体能测试最后一天结束前不能参加的考生,取消继续考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二次资格复审。
(五)面试
1.按照体能测试合格、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2.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由各旗区公安局确定并在各旗区人社局、公安局官方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贻误时间安排。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各旗区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须使用标准化考场。
6.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7.面试成绩在各旗区人社局、公安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具有优先录用条件者进入,以上排序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由各旗区公安局负责,在旗区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
3.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考察
1.政审工作由各旗区公安局参照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具体实施。
2.重点考察以下内容,有情形之一的应视为考察不合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市公安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旗区人社局、公安局官方网站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办理聘用手续
各旗区公安局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得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一般以三年为期。同时进行岗前培训。
(十)试用期管理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四、责任追究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再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或警务辅助人员,同时报送盟市级以上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各旗区人社局、公安局官方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相关网站查询。
(四)本简章由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和各旗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东胜区分局政治部:0477-3995610
达旗公安局政治部:0477-5216917
准旗公安局政工监督室:0477-4223609
伊旗公安局政治部:0477-8968677
杭锦旗公安局政治部:15804875700
乌审旗公安局政治部:0477-7593015
鄂旗公安局政治部: 15704875977
鄂前旗公安局政务部: 15049445644
康巴什分局政工监督室:0477-8580722
2.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12388
市人社局:0477-8586927,18648004661
市公安局:0477-8582178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