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慈溪市政务服务办公室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人公告
慈溪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慈溪市政务服务办公室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基本要求
1.招聘岗位
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大厅管理辅助岗位:5名
2.基本要求
①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②身体健康,品貌端正;
③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④慈溪市本地户籍(以2019年10月9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⑤专业不限,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7日-10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为慈溪市行政服务中心401室(三北大街777号)。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见附件)、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如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二)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报考人员须随带身份证参加考试。
2.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言语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自我认知等,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对象在收到面试通知时提出放弃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依次递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递补。
4.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累加计算。若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取高分者。
5.笔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指标,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考核分合格和不合格。
(五)聘用
考察合格,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制,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手续。
(二)招考咨询电话:89294846。
慈溪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