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启东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2人简章
启东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劳务人员简章
因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启东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思想好,近5年内没有任何纪律处分和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参加过邪教组织。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二、招聘职位及要求
单位 |
职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事项 |
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驾驶员 |
1名 |
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
准驾车型B照或C照五年以上 |
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至2001年10月期间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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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 管理员 |
1名 |
大专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检验、放射等相关医学专业 |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至2001年10月期间出生),具有三级甲等医院实习或工作经历 |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启东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二楼215室(启东市民胜南路公共卫生中心)。
3.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其他证件等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和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2)报名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3)报名时由现场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单位领导进行复审。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申报。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或应聘材料不齐全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4)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复审后,取得《面试通知书》。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相同进行加试。
五、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
六、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缺额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及待遇
1.拟聘人员,一经聘用,工资待遇按相应岗位对应的我市编外劳务人员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2.聘用人员与市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3.被聘用人员必须在公示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组织与监督招聘工作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妇计中心内监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监督电话:83328344
九、招聘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
咨询电话:0513-83346013。招聘信息和面试成绩查询:启东市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栏及启东市公共卫生大楼底楼信息公开栏。本简章由启东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启东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