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绍兴新昌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高层次人才45人公告
2019年新昌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更好地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绍兴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新昌县《关于加大企事业单位硕博人才引进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将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年全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计划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45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19年10月10日起登陆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权。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全国全日制“双一流”建设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取得国家教育部国(境)外硕、博士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位列QS、ARWU、THE、U.S.New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的国(境)外著名高校);浙江省内12所重点建设院校(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的全日制硕博应往届毕业生;与新昌县签订校地合作协议的高校(上海理工大学、中船重工第704研究所、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院、中国计量大学等)的全日制硕博应往届毕业生;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具备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6.已经招录到新昌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已引进落户新昌企业的硕博人才和从本县企业辞职时间小于2年的硕博人才不得应聘。
上述人员中属2020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9月
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9年应往届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量化评分、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同等效力,不需重复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31日24时截止,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视作报名无效。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2019年新昌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将个人电子照片粘贴到表中“照片”栏内);
(2)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0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新昌县招聘硕博人才量化评分表”中所列能证明应聘人员能力素质的各类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按照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以附件方式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PDF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姓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填写相关内容,并注意核实邮件是否成功发送。
2. 新昌现场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8:30-16:30,报名地点:新昌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人力资源市场(新昌县七星街道江滨西路600号)。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2019年新昌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
(3)“新昌县招聘硕博人才量化评分表”中所列能证明应聘人员能力素质的各类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汇总情况,由县人力社保局和县国资办组织各招聘单位开展资格审查工作。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及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把关,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与招聘公告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资格。资格审查情况由各招聘单位进行回复,请各应聘人员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
(三)量化评分
用人单位根据“新昌县招聘硕博人才量化评分表”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根据量化评分分数从高到低进行人员排序,经主管部门党委(党组)会议讨论,按招聘计划最高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试对象,报县人力社保局或县国资办汇总。
(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岗位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答辩式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将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合格,在聘用名单公示之前将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20年国内应届毕业生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享受的人才政策
(一)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享受事业编制待遇,其中新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位列世界百强名单的国(境)外高校博士研究生其年终绩效考核享受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标准,硕士研究生的年终绩效考核享受事业单位中层正职标准。聘期内表现优秀且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可择优逐级提拔,提拔为党政机关科级领导干部的,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登记,其相关福利待遇按规定执行。引进人才可申请入住县人才公寓。自行租房居住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可分别申请每人每年2万元和1.8万元安家补贴,最长补贴期限为5年。(县教体、卫健、文化系统下属相关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按照《关于加强社会事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新委〔2018〕65号)享受相关待遇)
(二)聘用为国有企业人员的:按照国有企业薪酬管理体系进行管理,其中新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位列世界百强名单的国(境)外高校的博士研究生参照国有企业中层正职确定薪酬待遇,硕士研究生参照国有企业中层副职确定薪酬待遇。聘期内表现优秀、岗位适应能力较强且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人员,可择优提拔为县直属国企领导班子副职等县管领导干部。引进人才可申请入住县人才公寓;自行租房居住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可分别申请每人每年2万元和1.8万元安家补贴,最长补贴期限为5年。
五、其他
(一)新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新昌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本次招聘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对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及咨询电话见《2019年新昌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六)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其他有关网站发布,请应聘者密切注意,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5-86023821
新昌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0575-86022731
中共新昌县委组织部 0575-86038908
附件1.《2019年新昌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附件2.《2019年新昌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中 共 新 昌 县 委 组 织 部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昌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