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梅州五华县招聘禁毒助理社会工作师9人公告

来源:五华县人社局 2019-10-11 17:34:52
  2019年五华县公开招聘禁毒助理社会工作师公告
 
  为全面提高我县戒毒康复人员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我县禁毒工作实现预期目标,根据《关于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处置执行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16〕19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工作的通知》(禁毒办通〔2018〕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禁毒社会工作者,由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高中(中专、中技)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4、具有国家承认的助理社会工作师证或参加了2019年6月份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但暂未发证的(以成绩单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报考年龄为18至40周岁(即1978年10月23日至2001年10月23日期间出生);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2016年、2018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4、被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1、报名、资格审核方式: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应聘人员须持《2019年五华县公开招聘禁毒助理社会工作师报名表》(请从附件1中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好,不得涂改),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2张同底大一寸照片。报名材料交至五华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五华县禁毒办”)统一审核。
 
  2、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22日、23日共三天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址:五华县禁毒办2楼办公室;联系人:赖辉;
 
  联系电话:15219992155。
 
  3、符合报考条件的,请于2019年10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招聘单位报名处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
 
  五、考试
 
  考试主要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五华县禁毒办统一组织,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负责具体考务工作。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知识》:政治理论、法律、禁毒、时事等有关内容;
 
  2、笔试时间:2019年10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通知。
 
  4、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五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uhua.gov.cn/)公布。
 
  (二)面试
 
  面试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在五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有体检不合格的,可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五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五华县禁毒办与所聘人员签订为期二年的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聘用条件的,两年签一次聘任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所聘禁毒社会工作者由五华县禁毒办统一管理,日常工作管理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
 
  被聘用者应按规定时间报到,未按时报到及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在未聘用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补聘。
 
  九、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五华县禁毒办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每月4300元(含五险),下乡、出差、误餐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工作一年后,适时适度提高待遇。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附件:《2019年五华县公开招聘禁毒助理社会工作师报名表》
 
  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华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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