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40人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充实我校辅导员队伍力量,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0年计划使用的学生专职辅导员。我校高度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为专职辅导员的成长设计系统化的培养方案。多年来,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形成了优良的传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辅导员是我校管理干部的重要来源。本次招聘专职辅导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人数
40人。
二、招聘范围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优秀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本校优秀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目前在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岗位任现职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最高毕业证、学位证均必须在2020年7月30日前获得。
三、应聘资格
(一)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政治辨别力、政治敏感性和法制观念;
(二)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吃苦耐劳,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潜心教书育人,服从组织安排;
(三)熟悉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方法和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各类信息化办公技术和方法;
(四)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个性心理素质,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普通话标准;
(五)在校期间成绩优秀,且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在我校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或具有相关经验者优先;
(六)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七)符合《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桂电党〔2019〕45号)中相关要求。
(八)相应岗位资格条件详见下表。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及其他需求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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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限于一级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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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辅导员1类 |
13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特别优秀的本校应届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到本校全日制本科,不超过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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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辅导员2类 |
7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法学、政治学 |
特别优秀的本校应届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到本校全日制本科,不超过3人。 |
专职辅导员3类 |
1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工学 |
特别优秀的本校应届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到本校全日制本科,不超过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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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辅导员4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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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理学 |
特别优秀的本校应届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到本校全日制本科,不超过2人。 |
专职辅导员5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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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文学 |
四、人员性质
人事代理。
五、招聘程序
由学校人事处、学生工作处、纪委监察室、各学院等相关部门组成辅导员选聘小组,负责辅导员的招聘工作。本次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公示及聘用等步骤。
(一)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1月15日。
报名方式及要求:将应聘材料的电子版和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gdjyglk@163.com,邮件发送成功后3天内会有邮件回复。邮件主题按“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姓名+应聘学院+某岗位应聘”填写,例如:“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张三+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岗位应聘”。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请严格按照要求对材料进行分类排序):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
2.个人简历(另附生活照1张),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应届毕业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
5.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材料;
6.党员证明材料;
7.其他能体现符合应聘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暂只需提供扫描件,待笔试时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查出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部分应聘纸质版材料提交后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学生工作处根据应聘者的情况,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于2019年11月20日前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经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可以参加笔试及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及心理测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4.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5.心理、性格等特征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参考指标)。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其中心理测试为20分钟。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人员阅卷评分,笔试分数采取百分制。笔试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由高分到低分确定120人参加面试。参加笔试人数不到120人时,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数。
(四)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团队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心理素质等,满分为100分。由我校学生工作处和人事处会同有关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核。
(五)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按招聘岗位1:1.5比例入围,确定考核对象,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1.5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参加考核对象人数。由学校辅导员选聘小组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辅导员选聘小组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考核情况,从被考核人选中确定拟聘人选并提出书面考核聘用意见,人事处形成拟聘方案,报学校审定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需到岗实习三个月,实习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入选者若考核、公示或体检不合格,则从入围的其他人选中依次递补。
联系方式:学工处梁老师,0773-2319280;人事处董老师,0773-2319230。
以上公告内容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所有。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学生工作处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