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福州福建中医药大学招聘64人公告

来源:福建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19-10-12 15:32:18
福建中医药大学2019年编制外工作人员第三次招聘公告
 
  福建中医药大学是我国创办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入选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现因我校事业发展需要,2019年学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64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医药事业,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
 
  2.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3.年龄要求:校本部实验技术岗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其余岗位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胜任岗位工作。
 
  5.各类资格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2日—2019年10月31日24点。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者登录福建中医药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rc.fjtcm.edu.cn/zpstar/),按系统要求注册报名(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学校对完成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公布。

 

  四、考核办法

 

  1.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具体考核程序另行通知。

 

  2.学校成立面试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3.面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4.拟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学校安排的体检,视同放弃资格。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要求的拟聘人选在我校门户网站招聘信息栏公示7个工作日。

 

  六、服务期限、待遇和管理

 

  1.编制外工作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不占学校及附属医院编制)派遣到相应的岗位,办理相关手续。服务期间,其档案转至派遣公司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

 

  2.编制外工作人员派遣期间每月享受4500元的薪金,同时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3.派遣周期为3年,期满考核合格可再签订新的聘用合同,其中校本部教学科研岗第1年需要在行政岗位锻炼。

 

  4.编制外工作人员在派遣期间取得博士学位的,并符合省人社厅考核录用条件的,可优先录用到学校及附属单位编制内。

 

  5.编制外工作人员应服从学校调剂,不服从者视为自动解除派遣合同。

 

  6.符合条件的编制外工作人员可参加学校及附属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评定。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联系电话:0591-22861107(人事处),0591-22861314(监察审计处)。

 

  福建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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