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广州市荔湾区冲口街招聘党建指导员3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019-10-13 09:22:17
广州市荔湾区冲口街招聘党建指导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冲口街党建指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职位和数量
党建指导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纪律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基层党建工作,有一定的党群工作经验、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熟悉文秘工作,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好;
(二)中共正式党员;
(三)年龄45周岁以下(具体计算时间,以招聘公告公示之日为期);
(四)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薪酬及待遇
按照穗组字〔2018〕37号文有关精神,党建指导员工资参照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副职标准,并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10月12日起,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时间:2019年10月16日(星期三)至10月22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2.地点:荔湾区芳村大道东88号新年鸿大厦四楼402室街道组织办,联系电话:81897936。
3.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入党时间证明、计生证明、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及学位鉴定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4.报名时填写《荔湾区冲口街招聘党建指导员报名表》。应聘者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三)考试
经我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电话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
(四)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
冲口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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