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永州江华县县直机关及沱江镇人民政府选调35人公告
来源: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10-13 11:28:03
2019年江华县县直机关及沱江镇人民政府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华瑶族自治县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为满足县直机关相关涉改单位用人需求,结合我县机构改革实际情况,县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19年县直机关及沱江镇人民政府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县直机关及沱江镇人民政府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35名,具体职位信息见《2019年县直机关及沱江镇人民政府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江华瑶族自治县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使用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已进行登记)在编在岗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担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3)年龄要求:江华瑶族自治县委政法委选调职位要求4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以后出生);江华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选调医疗审核员职位要求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以后出生);其他职位要求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即201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共青团江华瑶族自治县委员会选调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求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经历1年以上(含试用期,即201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
(5)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本次机构改革已经转隶到其它行政机关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18日,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8日上午12点。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室。报考者须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选择合适的职位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责任自负。
报名材料:1、《江华瑶族自治县县直机关及沱江镇人民政府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选调办手续前资格终审。
(三)笔试。笔试分为文字综合和业务测试,其中文字综合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命题、组织实施,业务测试由用人单位命题、组织实施,按实际报名人数、职位进行开考。笔试开考比例为1:3,实行百分制,文字综合、业务测试各占50%(沱江镇人民政府选调乡镇工作人员职位只进行文字综合测试)。文字综合测试2019年10月20日上午进行,地点另行通知;业务测试2019年10月20日下午进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面试对象为所有参加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面试实行百分制,由组织人事部门联合纪委组织实施。面试时间:2019年10月21日,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文字综合、业务测试成绩进行排名。
(六)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时间:2019年10月23日至2019年10月25日。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为确保选调质量,经严格考察,研究认为没有或不足合适人选的,可以取消本次公开选调,或核减选调名额。
(七)公示和试用。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查不属实的,由用人单位安排到相应岗位试用2个月。
(八)调动。试用期满合格,按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6—2325649
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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