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招录司法辅助人员2人公告
来源: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2019-10-13 13:39:39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招录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为适应审判工作发展需要,充实法院队伍,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取适合法院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聘用制书记员2名。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司法事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2、专业条件:①一般要求:聘用制书记员限法学类专业。
②放宽要求:有一年以上法院、检察院工作经验的或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的,专业不限。
3、学历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岗位要求: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能流利记录开庭、调查、询问、调解、执行等过程,有一定的法律文书撰写能力,语言沟通能力良好。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者于2019年10月12日—10月18日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须登陆到洪山区人民法院官网,下载《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提交到邮箱387209142@qq.com。
2、考试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者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五、聘用待遇
1、一般标准:司法辅助人员聘用后与本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聘用人员的月工资收入2800元(不含应当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
2、特殊标准:聘用人员中,如已有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者,工资待遇为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收入3000元(不含应当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
3、绩效奖金:聘用人员视工作表现情况于年终发放绩效奖金。
4、本院不提供住宿,请被聘用人员自行安排。
其他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 办公电话87616230;李真喜18971379168;齐若含15629179065。
附件:报名表.xls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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