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州国资委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10-13 13:52:24
  恩施州国资委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机关办公室文秘及后勤人员1名(有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2、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3、身体健康;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5、年龄:男(22—40周岁),女(20—40周岁)。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10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恩施州国资委办公室(恩施市新建街60号)
 
  (三)联系电话:0718-8222386;联系人:陈先生、王女士
 
  (四)注意事项:应聘者应填写《恩施州国资委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证政策,可咨询0718-8222386),1寸登记照3张。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生。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
 
  五、聘用
 
  依据综合测试成绩、体检等情况,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后确定聘用人选,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则予以正式聘用,依法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报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备案,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并按月兑现相关补贴。
 
  (二)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聘用年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考评,如考评为不合格,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咨询及监督电话:0718-8222386。
 
  附件:报名表.doc
 
  恩施州国资委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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