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抚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局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抚州市水利局
2019-10-14 13:59:38
抚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临时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愿意履行抚州市水利局编外聘用人员义务,遵守各项工作制度、纪律;
3、在法定劳动年龄段以内;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或能力;
6、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报名条件
1、堤防排涝站管理岗1人,要求水利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机械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优先。
2、办公室管理岗1人,要求中国语言文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计算机类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优先。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能接受防汛值晚班和加班安排。
5、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和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或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聘用与待遇
(一)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待遇为1500元/月(提供早餐、中餐)。
(二)正式聘任后:
1、基本工资(含社会保险、医疗保险)
编外聘用人员薪酬视岗位类别和学历确定,本科学历基本工资不高于2500元/月,大专学历基本工资不高于2300元/月。基本工资视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生活水平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2、绩效工资(含通讯费)
根据工作现实表现,每月底由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局办公室、计财科每月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本科学历考核优秀者发放绩效工资560元,考核合格者发放绩效工资460元;大专学历考核优秀者发放绩效工资460元,考核合格者发放绩效工资360元。
(三)考核
每月对编外聘用人员进行月度考核。对考核结果表现差的聘用人员,单位有权随时予以解聘。主动辞职和被解聘人员不予补发工资等费用。
(四)附则
编外聘用人员参加党、团和工会活动,须按规定交纳相应的费用。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18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有意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学信网学历证明和个人简历到抚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局办公室报名。
3、报名地址:抚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局办公室(智慧抚河三楼)。
联系人:李文臻、许永红
联系电话:0794-8262262 13979481156
抚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局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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