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定西市渭源县教育系统引进人才公告

来源:渭源县人民政府 2019-10-14 14:35:22
  2019年渭源县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教育系统人才队伍结构,有效解决高层次人才紧缺、后备人才断层等问题,促进教育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和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按照《定西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教育卫生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2019年度计划引进5个岗位7人。其中,渭源县第一中学引进4个岗位6人(语文1人,数学2人,物理2人,生物1人);渭源县第二中学引进1个岗位1人(物理1人)。


  一、引进对象


  (一)教育部直属的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公费师范生;


  (二)省部共建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985”“211”“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引进对象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思想健康,信念坚定,品行良好,自愿到渭源工作;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或在正式上岗前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条件报名;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已录用到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服务期内的“各类订单定向生”;


  2.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现役军人;


  5.其他不宜引进的情形。


  三、引进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面试考核方式进行,合格人员需现场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


  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6年以上工作合同。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2019年10月13日至10月17日在“中国渭源党政网”下载填写《2019年渭源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明确报考岗位,以电子邮件形式分别发送至县教育局报名邮箱(747464019@qq.com)。引才工作人员根据岗位需求条件集中对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报市教育局复审后,通知符合报名条件并有引进意向人员按现场报名所需要件,参加现场招聘会进行面试考核。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也可直接参加招聘会现场报名。现场应聘时间将在“中国渭源党政网”上另行公告。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成绩单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往届毕业生凭身份证、自我推荐书、毕业证和学历学位证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报名。已就业往届毕业生报名应聘时,所在工作单位需出具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及所有材料要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误报、错报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依据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321号)所表述专业大类或具体专业,对报名登记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考目录》中未列入的教育类相关专业且与《公告》中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允许报名。)


  (三)考核签约


  面试小组按照《甘肃省2009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实施办法》(甘教师〔2009〕25号),采取量化评分方式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现场面试考核,面试采取试讲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能力、专业技能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实绩等。


  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现场公布成绩。根据考核成绩和招聘岗位人数确定拟引进人选,现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引进人才拟聘协议书。


  (四)考察体检


  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对拟引进人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并对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拟引进人才报到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由教育局提请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同意后,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面试成绩、监督部门及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全市教育卫生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备案表》,由县教育、编制、人社部门和县委组织部审核后,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文件报送市人社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各用人单位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该职位按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所签协议书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引进的往届毕业生在公示后,即可组织体检、考察和聘用工作;应届毕业生次年持毕业生、学位证报到后,进行体检、考察和聘用。


  (六)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均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聘用合同正式生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政策待遇


  1.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工作满1年后可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工作满2年后可考核认定中级职称,在乡村工作满5年且年度考核均合格并有1次优秀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3.引进教师配偶是外地正式工作人员的,可照顾调入本县工作。


  4.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条例》,在机构编制条例规定范围内,优先保障引才用编。


  5.引进人才工资待遇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引进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在引进招聘过程中,坚持客观、全面、公正和实事求是原则,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考察考核程序,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咨询服务电话:0932-4138917


  附件1:渭源县教育系统2019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2019年渭源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xls


  渭源县教育局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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