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市民政局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公告
2019年海南海口市民政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18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公共基础知识。欢迎加马老师微信(chinagwy8)免费领取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公考通祝大家考试成功!《公共基础知识》复习教材和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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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进入:报名入口(10月28日-11月3日)
海口市民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海口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海口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海口市社区网格管理中心、海口市社会福利院、海口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5家单位为海口市民政局属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文件精神,经报市人社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我单位拟公开招聘若干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其中管理岗位人员10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8名)。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招聘岗位范围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报考海口市社会福利院招聘工作岗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报考海口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海口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海口市社区网格管理中心、海口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4家单位工作岗位须具有海南省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海口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发布时限为10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登录网址:
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6882z9bynIiQgchfodxkd8DJg4jzs6y676tS7%2FmrxkQ
3.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9:00-2019年11月3日16:00。
4.报名要求: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包括提交报考申请及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后,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签署“诚信承诺书”,按网上提示要求上传报名材料。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考务网络报名系统使用说明》。
5.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国徽面、个人面);
(2)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3)毕业证书;
(4)学位证书;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均限jpg格式,200kb以内);
(6)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须加盖公章);
(7)报考人员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本人在执行法院范围为全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截图提交)。查询网址如下: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8)工作经验证明,以缴纳社保记录和劳务合同为准。
6.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和确认,均视为个人主动放弃报名。
(2)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5)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5230708(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
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确定笔试人员名单。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19年11月3日(报名最后一天)12时前及时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报名系统将于2019年11月3日16时准时关闭,2019年11月3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报名时间截止后,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该岗位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人数或取消。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相应原件进行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要求的各种材料原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如出现下列情况,取消报考人员面试资格:
①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查的;
②不能提供复审要求的原件,或材料不符合要求、不齐全、不清晰的;
③复审材料与报名提供材料信息不一致的;
④复审材料存在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公共基础知识。(备注: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用书)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个人主动放弃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发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审合格后入围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发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海口市民政局门户网站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通过海口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报考人员有特殊体检要求的招聘岗位,应当报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并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报考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报考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市民政局党组审核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口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人社局。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市人社局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编办开具《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9号市第二行政办公区16号北楼3012室
联系电话:0898-68723715
传真:0898-68723715
联系人:黄爱光、吴钟勇
市纪委派驻组监督电话:0898-68926130
附件:
海口市民政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