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奎文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208人公告

来源:奎文区政府 2019-10-15 14:02:31

  奎文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七批)


  为做好全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根据潍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设置工作的通知》(潍政办字﹝2017﹞55号)的安置政策,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开发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安置我区退役士兵。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符合鲁办发电[2017]44号文件规定的,可以选择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由奎文区安置的和由市直机关安置的、户籍地为奎文区的退役士兵中,男60周岁(含)以下、女50周岁(含)以下的退役士兵(年龄计算至2019年7月31日)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犯罪记录。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3、自愿从事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岗位需要。


  二、岗位设置


  按照均衡设置的原则,各街道及司法局共设置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208个。其中用人单位奎文区司法局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4年10月18号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携带1寸近期红底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下岗失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2、确定选岗顺序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专人核算退役士兵服役年限,累计积分确定选岗顺序,服役年限长,积分高的先选岗位;服役年限相同的,按照服役时间早晚确定,服役时间早的先选岗位;服役时间再相同的,按照年龄大小选择岗位,年龄大的先选岗位;年龄相同的,按照服役期间立功多的先选,都无立功按照嘉奖多的先选,都无立功和嘉奖的中共党员的先选,都是党员的入党时间早的先选。


  3、供选岗位公示和选岗顺序公示


  供选岗位和选岗顺序在“中国奎文网站即奎文区党政站(http://www.kuiwen.gov.cn),和各街道、社区进行张贴公示。


  4、选岗


  选岗时间:


  2019年10月18日上午9:00 ,下午14:00两个批次,选岗顺序1-90名的退役士兵上午选岗;91- 201名的下午选岗,请提前20分钟到达。


  选岗地点:奎文区东关街道办事处苇湾社区居委会二楼会议室(从居委会东门进)


  奎文区东关街道办事处苇湾社区居委会位于奎文区东风东街与潍州路交叉口往西200米左右路北,速8酒店东临胡同进入。此处停车位紧张,请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选岗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所有公益性岗位全部公开,选岗过程全程录像,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选岗时由本人带身份证、退伍证参加,本人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他人代替选岗,受委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在规定时间内不到达选岗现场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选岗时,全部工作岗位在大屏幕显示。工作人员审验退役士兵身份证核实退役士兵身份后,由退役士兵公开选岗,每人限选一个岗位,每人现场选岗时间不超过3分钟,选岗超时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选择完毕后退役士兵当场签字确认,一旦签字不得更改,工作人员将退役士兵选择岗位情况录入电脑,同步在大屏幕显示,其他退役人员不得再选择这一工作岗位。选择完毕选岗人退出选岗现场到指定地点和选择的街道办事处对接报到上岗事宜。


  5、选岗后公示


  全部选岗完成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公示。


  四、审核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初录人员。经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各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工作协议。


  五、人员管理


  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鲁退军人发[2019]31号)的通知,使用单位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开展评先树优活动,严格考勤考核。对爱岗敬业、业绩突出的退役士兵,给予表扬奖励。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役士兵,使用单位应依法依规终止其专项公益性岗位劳动协议并取消待遇。


  (1)严重违法违纪的;


  (2)违反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


  (3)组织、策划、参加非法社会组织和聚集上访活动的;


  (4)不遵守使用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经批评教育仍据不改正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上岗的;


  (6)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7)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本人注册工商营业执照进行商业经营及创办社会组织的;


  (8)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


  六、其他


  整个招聘工作由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录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36—6026905


  本《公告》由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奎文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岗位设置


  附件2.奎文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选岗顺序


  中共奎文区委


  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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