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国际港务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国际港务区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8名(详见附件2)
二、招聘对象
西安市户籍(国际港务区辖区户籍优先)、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持所在行政区域核发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法定劳动年龄内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登记失业人员。是指在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已经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且按时进行失业登记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人员,该类人员在失业期间未在企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是指近五年毕业的国家统招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以上未实现首次就业的人员。
(三)失业的残疾人。是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持有《残疾证》的人员。
(四)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
(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是指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六)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
(七)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成员。是指劳动年龄内(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内退人员、办理退休人员除外)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均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无一人有经营性、投资性收入,并不含领取退休金人员的家庭人员。
(八)失去土地的困难农民。是指在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因为政府规划进行整体改造或搬迁而失去土地且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未就业的退役军人和军烈属或残疾的农民。
(九)省、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招聘原则及办法
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程序进行,适当照顾辖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西安市人社局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
六、工作期限
公益性岗位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从业人员工作期满后,要终止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七、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2019年10月1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2.报名地点: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101号政务大厅二楼23、24号窗口(联系电话:029- 83620281)。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经户籍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核实盖章的报名登记表(需自行下载填写,点此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登记)、毕业证、军人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
4.根据招聘资格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对面试通过者,组织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西安国际港务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纪律与监督
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九、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活动,我单位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不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西安国际港务区组织人事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