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定西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20人公告

来源:定西市公安局 2019-10-15 15:02:06
  漳县公安局2019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县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漳政发〔2019〕83号)文件精神,由于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公安辅警2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择优选拔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到县公安局从事应急处突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公安辅警20名(其中男15名、女5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为漳县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登记失业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漳县城镇户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5、身心健康;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英模配偶、子女和公安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⑴受过刑事或者治安管理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⑵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人员;


  ⑶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⑷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8:3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漳县公安局值班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需携带证件及资料:报名时,考生需提供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就业创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审批表、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奖励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公安英模配偶、子女报考者需提供英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的人员有专长需提供有关单位发放的专业特长证书或奖励证书。


  (二)资格审查


  1、初审:个人提出申请,并向用人单位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由用人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初审;


  2、复审:县人社局对初审合格人员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审。


  (三)笔试


  1、准考证:考生于2019年10月19日(9:00-12:00,14:30—18:00)到漳县公安局政工室领取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10月20日(9:00-11:0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


  4、笔试要求


  笔试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和百分制计算办法。本次笔试实行“裸考”,所有考点及考场不提供物品寄存服务,请考生提前做好物品寄存,并于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积极配合考点安检和监考人员的入场安全检查。参考人员只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点,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考生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智能电话手表、计算器等)等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点,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四)体能测试


  测试时间:2019年10月21日(9:30-12:00,15:00-18:00)。


  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1:3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达不到比例的全部纳入体能测试。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体能达标测试,测试项目为:4×10米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纵跳摸高,4项体能测试按评分标准计算体能测试总成绩。


  测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测试,不按时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总成绩确定


  本次招聘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各项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体能测试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数按岗位招聘人数及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人员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及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因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对经笔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在漳县政务网、漳县公安局微信和微博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


  对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人员,上报县人社部门审批,审批后,用人单位对招聘人员组织岗前培训,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五、管理及待遇


  经批准聘用的公安辅警属临时性岗位用工人员,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享受民警相关待遇,其工资待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透明度,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932-4861237)


  县公安局(0932-5975030)


  投诉电话:县公安局纪委(0932-5975183)


  县人社局(0932-4861237)


  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县公安局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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