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三明清流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2人方案

来源:清流县人民政府 2019-10-15 15:15:09
清流县2019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闽卫人〔2019〕71号)和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委编办福建省人社厅福建省医改办《关于印发福建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卫人〔2015〕134号)精神,结合我县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需求情况,拟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2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长校卫生院1名、灵地卫生院1名。
 
  二、招聘条件
 
  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一定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执业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
 
  2. 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并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3. 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救医学科、康复医学科专业和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
 
  三、招聘对象
 
  (一)本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在职、退休人员;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医疗机构在职、退休人员;民营医疗机构人员。省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内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二)省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本县外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内的人员,经同级卫生健康和人社主管部门同意,可跨区域报名竞聘我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特岗全科医生招聘:
 
  1. 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 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招聘方案在清流人事考试网(http://qlrsks.lywsrc.com)、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ql.gov.cn/)公示公告栏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法、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至25日。
 
  2.报名方法: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清流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清流县北大路55号),电话:0598-8703562。
 
  4.注意事项:报名时应携带《清流县2019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三份、身份证、学历(含原始和现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或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后取得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所有复印件应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白色背景1寸彩照2张(电子版发送qlxwjjbgs@163.com邮箱)。
 
  (三)考试考核。采取实践技能测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重点考核临床实践能力),择优确定特岗全科医生拟聘人选。
 
  (四)体检和公示。体检安排在清流县总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确认,并报省卫健委备案。
 
  (五)签订合同。特岗全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所聘用的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时限、违约责任等。
 
  清流县卫生健康局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4日
 
  附件:清流县2019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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