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沧州青县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人才10人公告

来源:青县人民政府 2019-10-16 10:16:07
  2019年青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10名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实施“名校英才入冀”计划的通知》(冀人社字[2016]166号)和县委《关于大力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0名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五湖四海、改革创新原则,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要求。
 
  二、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统一选聘方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选聘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1年10月15日至1984年10月15日出生);
 
  7. 凡报考此次选聘的考生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10月15日。考生一律由本人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对本人所提交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如弄虚作假,本人承担一切责任;考试当天,保证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反,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全日制普通类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此次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10名,使用县直党群、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
 
  2.选聘条件: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和985院校2019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青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表1)。
 
  (四)选聘人员待遇
 
  此次选聘本着专业对口、人岗相适的原则,拟选聘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执行。在经济待遇方面,有住房租赁意愿需求的,给予1000元/月的住房补贴,补贴保障期限为5年。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23日在青县政府网和青县电视台面向社会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4日上午9:00至2019年10月28日下午5:30(周六日休息)。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具体地点:青县人社局二楼大会议室
 
  电话:0317-4123161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3张近期蓝底1寸免冠照片。《青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现场报名现场提交。
 
  4.资格审查。由青县县委人才办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5.准考证发放:报名合格人员于2019年11月1日上午9:00至2019年11月1日下午5:30到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请各位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选聘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选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岗位的选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不设置开考比例,但要求考生笔试成绩应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合格分数线为60分)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2019年11月2日上午8:00—10:00。笔试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进行发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计划选聘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2)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19年11月6日上午9:00至2019年11月6日下午5:30到青县人社局事业股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地点及时间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和除以其余评委数,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天在人社局公示栏公布。
 
  (4)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时保留两位小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选聘计划,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高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如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报到证、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及个人档案等材料,县委人才办将逐一进行审查。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选名单在青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体检由县委人才办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县委人才办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选聘人选在青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间,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由县委人才办进行审核,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由县委人才办结合本人意愿、所学专业和岗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确定聘用单位。被聘用人员到青县工作后,须服从县委人才办和具体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安排,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需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在我县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公选、遴选、借调等方式离开青县工作,提前终止协议、离开青县的,按违约认定。违约辞去公职的,需支付相应违约金。
 
  五、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本公告由青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青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2、《青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青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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