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绍兴越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选调工作人员1人公告

来源:越城区人民政府网 2019-10-16 10:59:36
 越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员
 
  绍兴市越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全额预算保障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类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区范围内各级全额预算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身体健康,作风踏实,品行端正;
 
  2.男女不限,45周岁以下(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过财会类工作经历的优先;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需提供的资料:纸质报名表、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地点:市区静宁巷58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人:娄夏东,联系电话:0575-85777193,13357512588。
 
  (二)资格审查。由越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对所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查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报名结束1天内,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由越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足2人的,取消选调计划。
 
  (三)面试。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注重对应试人员能力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了解。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取第一名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越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入围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选调资格。是否递补,由局党组、区纪委驻政法委纪检组成员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经体检合格的被考察人在考察前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调出和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有效证明,再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五)讨论决定。根据面试、考察情况,由越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区纪委驻政法委纪检组成员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选调人选。
 
  (六)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七)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越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绍兴市越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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